2010年3月21日 星期日

重案對決 Law Abiding Citizen



本來不想談這部電影。最近死刑議題吵得不可開交,片商竟沒想到順勢推出相關產品。以台灣反對廢除死刑聲浪之高,這種片子理應大快人心,讓片商狠撈一筆才是。


雖然在飛機上來回看了兩遍,其實並沒有那麼吸引人,純粹是其他選擇恰巧不合口味。這是個受害者家屬銜恨報復、向社會宣戰的血腥故事,不適合兒童或心智孱弱者觀賞。

主角克萊德親眼目睹妻女受凌虐而死,凶手一個被判死刑,另一個和檢方交換條件獲判徒刑,幾年後出獄。不甘心的克萊德暗中籌劃復仇大計,先破壞死刑的執行,將本應讓犯人安寧逝去的刑場,弄成污血四溢的恐怖煉獄。再綁架刑滿出獄的仇人活生生大卸八塊,把過程錄下寄給檢察官。被捕之後,還陸續殺害當年凶手的辯護律師、承審法官、檢察長等近十人,最後目標更擴及市長等政府要員、軍警首長。

片中最大的懸疑,是身在獄中、後來甚至鎖進重戒備隔離房的克萊德,到底如何能夠隔山打牛,一再讓人死於非命。這是全片的引力重心,不宜在此公佈,只能說謎底太過匪夷所思難以置信,說服力不足。事實上愈想愈覺得漏洞疑點甚多。不過倒也未嘗沒有好處,至少拍續集的時候,讓主角復活的理由就不難編派。

主角混淆了受害者與加害人的界線。一個人要累積多大的恨意,才能把這麼強烈的報復付諸行動?要死多少人,才能撫慰創痛心靈,得到公平正義?我猜無論贊成或反對死刑,都可以在其中找到立足的論點。如果在這樣一部電影中能夠得到教訓,大概是:每個人都有偏見,受害者也有,而且不見得比別人的偏見高明;甚至有時候,還蠻可怕的。

(圖片來自官網
 


原發表於Jeff & Jill的窩,2010/03/21 00:58:03


《以下留言與回覆,來自 聯網

01. 大衛  2010/03/29 10:26

將心比心

這個片子我也看了兩遍......

人們總是喜歡批評於己無關的事務,惟卻未能以同理心、或基於當事人立場

設身處地的來評估一件事情,是以杜絕死刑與否之爭議,在立足點上即難免

存在歧見...

套一句曾為我的技師的一句話《他是環工博士,還是“飛碟會”〈名噪一時

帶領團員攜家帶眷前往紐約,準備搭乘飛碟升空的組織〉的二號頭目,事件

發生時,見他頭帶斗笠出現電視受訪才得知其為該會要員》:「原因就是..

我所看到的,不是你們所見到的」..

身處人吃人的時代,每個人的境遇皆有所不同,以暴治暴雖難令人認同,但

受害與加害者之間,除了懦弱承受無語問蒼天外,永遠也別想找到平需易點....


格主於 2010/03/29 23:25回覆

恕我說句不中聽。人說台灣社會濫情,在死刑問題上動輒提出要以同理心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設想,是一個典型例子。國家法律設立的目的,不是為了照顧特定受害者或懲罰個別罪犯,而是維持社會秩序。當我設身處地以受害者的立場思考,我自覺距離李家同寬恕的境界甚遠,反而如果有能力的話,反應與作為會和劇中的克萊德差不多。冤怨相報、以血還血是人類基因的一部份。由公權力主持公道,本質上並不是追求正義,而是防止受害一方銜恨報復,使社會陷入反覆仇殺的惡性循環,最終動搖國本。

刑法制訂殺人等各種罪名,懲罰罪犯的原始目的,不是為了替受害者伸冤,而是為了社會整體利益,或者更極端一點,鞏固執政者的統治基礎。明乎此,就瞭解死刑不過是統治工具罷了,與加害者如何邪惡或被害人如何悲慘,都沒有必然的對應關係,而視當代需要而定。當單純死刑不具鎮懾力的時候,歷史上不乏運用各式酷刑,加深人民對公權力的畏懼。反之,若社會發展到太平盛世,刑期無刑的境界,自然不需要擺死刑出來嚇人。

我知道很多人認為,台灣社會還沒走到那個境界,現在談廢除死刑為時太早。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再搬同理心或同情心那套出來論述。被害人值得同情關照,但法律不能也不該依他們的感覺制訂。如果我們只看到受害人悲苦無依那一面,這個同理心還不算透徹;試想,要是把克萊德這種人送進立法院,我敢說,死刑絕不會只是一槍斃命那麼簡單。

參考:死刑可以更精彩一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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