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5月30日 星期五

殺手信徒(The Following)與特殊受害者


北捷殺人案餘波盪漾,媒體名嘴照例口水狂噴。其實在隨機或連續殺人事件頻傳的美利堅合眾國,這類情節早已是大眾娛樂業的家常便飯。「殺手信徒」並非開山鼻祖,事實上也不特別好看。拿來放在標題的唯一原因,只是第二季的開場,便是發生在紐約地鐵的無差別濫殺事件。「特殊受害者(Law & Order: Special Victims Unit)」則是播出長達15季的警探影集,有一定水準。剛好本季末一集「Thought Criminal」探討psychopath問題,拿來當做題材一併討論。

說到psychopath或socialpath,這陣子常聽人提起,用來形容北捷殺人的主嫌。我不是專家,但儘可能用白話解釋我所接收的資訊。兩者都是犯罪心理學名詞,但指涉的人格特質並不全然相同。

Socialpath一般譯為反社會人格,特徵是對權威或規範的漠視甚至蔑視;美國的統計,罪犯之中八成以上可歸類於反社會人格。Psychopath則似乎沒有合適的中文翻譯,有人直譯為「心理變態」。但中文的「心理變態」意義負面而廣泛,無法為普羅大眾清楚描繪界定。我想以非專業的口語,取其特徵稱為「冷血自戀狂」,或許大家比較容易理解。其人格特質是極度自我中心,對他人的苦痛無感,卻善於偽裝自己,並利用他人的喜怒哀樂加以操縱。冷血自戀狂不必然犯罪,在罪犯當中的比例也不高;事實上如果用對地方,其人格特質頗有助於取得成功地位,所謂踩著旁人往上爬是也。然而一旦犯罪,其行為乖張或冷血程度,往往令社會大眾感到驚異而困惑。


「殺手信徒」的源起,是一名文質彬彬的大學英文教授,暗地裡卻是個連續肢解殺人魔。被捕後眾多仰慕者組成粉絲團(!),由教授在獄中操控興風作浪,甚至協助逃獄,再與警調鬥法。主角喬卡羅教授是個典型冷血自戀狂,自命為犯罪小說作家,把自己過去未來的犯案情節寫成書(!),時不時透露給對手,藉以玩弄嘲諷。由於劇本原創性高,首季成績不惡,甚至取得若干獎項,於是不得不淪入欲罷不能的窘境,編劇必須挖空心思搞些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東西。第二季初喬教授仍然具備強大號召力,儼然成為一種邪教,有死忠粉絲打他的名號發動電車濫殺(!),更為「做一樁大事(!)」密謀準備。寫到這裡,真的十分懷疑北捷殺人主嫌,是否受到這部教科書啟發。反過來說,以美國案例之豐沛,足以寫出SOP編成連續劇,台灣檢警調各方,或許可以拿來參考借鏡,就算不能防範未然,起碼也有因應對策。值得留意的倒是,現今網路四通八達,北捷鄭嫌看似孤狼,說不定正常人際關係之外,在網路世界另有互通聲氣的團伙;若能及早發現,或許能阻止另一場悲劇。

「特殊受害者」的「Thought Criminal」則是因「孌童癖」─即以兒童為性對象─而起的案件,正是以網路為犯罪聯絡管道。在美國孌童癖屬於重罪,許多州連散布兒童色情圖片都是非法,孌童癖遂遁入地下網路互通有無,而警方辦案手法便是釣魚:先喬裝同好騙取信任,蒐集足夠證據揪出一名孌童癖之後,再以認罪協商減刑,換取其他犯人的線索。這集一名被捕的孌童癖,供出一個即使在他們圈子裡,也屬於驚世駭俗的角色,嗜好肢解兒童的血腥圖片,並宣稱打算買一個小孩來親自動手。檢警高度重視,循線查出此人是個著名攝影師,派員假冒人口販子與之接洽。會談中對方得意洋洋展示血腥圖片,以及一間擺滿斧鉞器械的密室。警方認為罪證確鑿當場逮捕,對方卻宣稱無罪:血腥圖片全是合成、密室從來沒用過。科學鑑識支持他的說法,不甘心的檢察官命其受精神鑑定,評估結果認為此人具備高度危險,其犯罪意圖從腦海到付諸實施的距離,不超過一張紙的厚度。檢方據以起訴。然而被告律師以思想無罪抗辯(單元名稱的由來),獲得陪審團支持,最終連強制精神治療都未能獲准。

「Thought Criminal」有人直譯為「思想犯」。在台灣「思想犯」往往和「良心犯」混為一談,不過在此處,「思想」只是「行為」的對稱罷了。劇中除了探究「思想」與「行為」的分野,也試圖釐清「人權」與「社會安全」的界線。我們可以接受思想無罪,那怕再怎麼齷齪;然而當我們發現一顆不定時炸彈,隨時可能跨越那條紅色細線、危及人身安全的時候,難道不得採取任何預防措施,只能眼睜睜等他犯案嗎?個人以為「人權」是一種信仰,甚至稱得上崇高的信仰;然而要在人間遂行,可不能無限上綱,必須視時務調適妥協。就像廢死爭議隨北捷案再起,這時候發言支持廢死,差不多都被罵到臭頭。「個人人權」和「集體安全」不容易定出清楚的界線,當人們的安全需求改變,界線會隨之機動調整。只是大家必須瞭解付出的代價:集體安全多些,人權自由就可能少些。對我來說,無論再怎麼需要安全,都不可能接受國家或是法律,因為純粹腦中想法而把人關進大牢。然而能否有種折衷的做法或程序,兼顧人權與安全,讓高危險群接受某種程度的監控,使多數人得以安心?換個角度想,如果不這樣做,無論在影片或現實生活中,這種人一旦遭媒體曝光,恐怕沒多久就被人「替天行道」了。

此外關於電玩或影劇中的暴力變態或非法情節,是否對玩家或觀眾產生不良影響,也應該深入研究,以便決定是否對特定年齡層或其他群組做出限制。老實說,我不認為打暴力電玩就一定會殺人放火,事實上對某些人可能反而是適度的宣洩管道。然而要說對所有人都全無影響,我也不相信。總有少數人會在耳濡目染之餘,做出某些不符社會期望的行為。就拿這部「殺手信徒」來說,我不知道鄭嫌是否曾經看過,甚至直接受其影響;但他看了,肯定會心有戚戚吧。
 


原發表於Jeff & Jill的窩,2014/05/30 09:43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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